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5.后来,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,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。关于敬拜,他们说,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。这时,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,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。关于启示,他们说,启示发生在清晨,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;那时,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。在这种时候,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,以及如何照之生活。当他们完全醒来时,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,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。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,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,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。
1327.“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了全地的语言”表示这个古教会的状态,即:内在敬拜开始消失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,此处经上说的是“全地的语言”,而不像前面(11:7)那样说的是那些开始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之人的语言。“全地面”表示教会的状态,因为“地”是指教会,如前所示(662, 1066节)。关于大洪水后的教会,情况是这样:圣言特别提到了三个教会,即:以挪亚命名的第一个古教会;以希伯命名的第二个古教会;以雅各命名,后来以犹大和以色列命名的第三个古教会。
被称为挪亚的第一个古教会是这样:该教会可以说是随后的教会之母;和通常众教会起初的情况一样,它比继它之后的教会更无瑕疵、清白无邪,这一点也可从本章第1节(11:1)清楚看出来,那里说它有一种语言,即有一种教义;也就是说,所有教会成员都视仁爱为本质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和其它教会一样,这第一个古教会也开始衰落,主要是因为许多人开始将敬拜转到自己身上,以便他们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,这一点从第4节(11:4)明显看出来,因为他们说,“来吧,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,塔顶通天;我们要为自己立名”。在教会中,这种人不可避免地就像某种发酵剂,或引发火灾的火把。当亵渎神圣之物的危险因此一触即发(参看571, 582节)时,按照主的旨意,该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。也就是说,它的内在敬拜消失了,而它的外在敬拜保留下来,这在此由“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”来表示。由此也清楚可知,被称为“巴别”的这种敬拜在第一个古教会中并不盛行,而是盛行于随后的教会,那时,人们开始被拜为神,尤其在他们死后。这就是如此多的异教神明的起源。
之所以允许内在敬拜消失,外在敬拜保留,是为了防止神圣之物遭到亵渎。因为亵渎神圣之物伴随着永恒的诅咒。除了拥有信之知识或认知,也承认它们的人外,没有人能亵渎神圣之物。凡没有信之知识或认知的人都不能承认它们,更不能亵渎它们。能被亵渎的是内在事物,因为神圣之物居于内在事物,而非外在事物。这种情况类似于一个人虽作了恶,却没有恶意。他所作的恶不能归咎于他,就像不能归咎于一个并非故意作恶的人或缺乏理性的人一样。因此,凡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,却仍有外在敬拜的人,都不能亵渎属于永生的事物,因为他不相信永生的存在。而那些既知道又承认它的人就不同了。
这也是为何宁可允许一个人沉浸在欲望和快乐中,从而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,也不允许他进入对内在事物的认识和承认,从而亵渎它们。由于这个原因,今天的犹太人被允许沉浸在贪婪中,以这种方式防止他们承认内在事物,因为他们就是那种若承认它们,必会亵渎之的人。没有什么比贪婪更能将一个人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的了,因为贪婪是最低级的世俗欲望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内的许多人,也适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,尽管后者,即外邦人是所有人中最不能亵渎的。这就是为何此处说“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”,这也是为何这句话表示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,也就是说,它的敬拜变得外在,没有任何内在敬拜在里面。
以色列人和后来的犹太人被掳,囚禁在巴比伦就代表并表示这种情形。对此,耶利米书上是这样写的:
无论哪一族哪一国,不服侍这巴比伦王,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,我必用剑、饥荒、瘟疫刑罚这民族,直到我藉他的手将他们完全消灭。(耶利米书27:8)
“服侍巴比伦王,把颈项放在他的轭下”是指被完全剥夺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认识和承认,由此被剥夺内在敬拜。
这一点在耶利米书的其它地方更为明显:
耶和华对住在这城里的一切百姓,就是未曾与你们一同被掳的弟兄如此说,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,看哪,我必打发剑、饥荒、瘟疫临到他们,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。(耶利米书29:16-17)
“住在这城里,不去巴比伦王那里”代表和表示那些拥有内在事物或信之真理的知识,却亵渎它们的人。论到这种人,经上说祂必打发“剑、饥荒、瘟疫”,也就是对亵渎的各种惩罚,使他们“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”。
“巴别或巴比伦”表示那些剥夺他人认识并承认真理的一切能力的人。这一点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代表和表示:
我必将犹大人全都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,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,用剑击杀他们。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,并一切宝物,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,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,仇敌要掠夺它们,带走它们。(耶利米书20:4-5)
此处“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,并一切宝物,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”在内义上表示信的知识或认知。
又:
我必召巴比伦王与北方的众宗族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,并四围一切的民族。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,使他们成为一片废墟,一阵嘘声和永久的荒地。这全地必成为一片荒地。(耶利米书25:9, 11)
此处“巴比伦(即巴别)”用来描述信的内层事物,或内在敬拜的荒废。事实上,如前所示(1321, 1326:6节),凡崇拜自我的人都没有信之真理。这种人摧毁、荒废和囚禁一切真实事物。这就是为何巴比伦也被称为“行毁灭的山”(耶利米书51:25)。关于巴比伦的详情,可参看前文(1182节)。
10040.由于小公牛的肉,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,故可以清楚看出,它的“肉”并非表示爱之良善,而是表示爱之邪恶,或自我之爱的邪恶,正如前面论到“肉”时(10035节),以及刚才论到“营”时(10038节)所说的。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(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),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,对外在感兴趣,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(可参看9320e,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,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,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。尽管如此,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,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。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。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,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,因为“血”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,而“脂肪”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,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(参看10033节)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,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,或人的自我(10035节);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: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,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。这种敬拜(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)是偶像崇拜(4281, 4311节)。此外,“肉”作为一个代表,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,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(10033节)时,并没有其它含义;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,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,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,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:
你不可吃血,因为血是灵魂,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。(申命记12:23)
所谓的天主教国家,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;也就是说,它的敬拜是外在的,没有任何内在之物。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,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;也正因如此,按照主的神性旨意,在圣餐中,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,而不是酒或血。然而,将生命赋予肉的,却是血,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。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,“饼”和“肉”所表示的爱之良善,没有“酒”和“血”所表示的信之真理,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。按照主的神性旨意,牧师也应当喝酒,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,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。他们不知道,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,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,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,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。若不是这样的话,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,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。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,普通百姓并不知道,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。关于圣餐,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,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;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,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(参看3464, 3813, 4211, 4217, 4735, 4976, 6135, 6377, 6789, 7850, 9127节)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,可参看利未记4:11, 12, 21;什么时候吃它,以及谁来吃它,可参看利未记6:26-30; 7:6, 15-19; 19:5, 6; 申命记12:7, 17, 18, 27; 26:6, 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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